发挥主渠道作用学习贯彻《监察法》
今年3月20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,《监察法》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。在学习宣传《监察法》中,市委党校立足工作实际,“四个一”抓实学习宣传贯彻。
一是营造一个学习氛围。通过党校LED屏滚动播放、开设宣传栏、组织中心组学习、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,在全校营造学习监察法、落实监察法的良好氛围。
二是购买一套学习资料。校纪委及时购买《监察法》、《监督执纪问责核心法规》等一套学习资料,确保学校领导和支部各一套;收集整理有关《监察法》和监委工作的权威解读、问答、评论、图解等,编印成学习资料,供大家学习,确保《监察法》入心入脑。
三是组织一次集中学习。坚持领导带头学、树标杆。5月 3日,校党委组织中心组学习。校纪委书记唐晓明精心制作PPT,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《监察法》,从监察职责、监察范围、监察权限、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读。通过学习,校党委班子成员对《监察法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,切实体会到要想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,就必须加强学习,武装头脑,做明白人,干明白事,提高廉洁从政的党性修养。

四是用好一个宣教平台。切实发挥党校理论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,今后,要把《监察法》的学习宣传融入党校开设的各类主体班次培训内容。采取组织专家宣讲、开展学员论坛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,发挥好党校优势,以更广、更深入的方式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普及好、宣传好监察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