泸州市行政学院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举行宪法宣誓仪式
今年3月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强调:“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。” 泸州市行政学院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议精神,在春季举办的第73、74期初任公务员培训班结业仪式上,组织全体学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。
宪法宣誓仪式庄重严肃,由班长作为领誓人,领誓人面向国旗站立,左手抚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右手举拳,领诵誓词;其他宣誓人在后方整齐站立,举起右拳,跟诵誓词。学员们纷纷表示,仪式虽然简短,却是一次庄严的宪法承诺,受到了一次宪法精神教育。

